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火车南站长途客运站和公交换乘枢纽站后续工程信息化部分造价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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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人 |
攀枝花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812-3500022 |
采 购 地 点 |
攀枝花市东区花城生活广场b区2f |
采购 时间 |
2024年9月26日 |
公 示 期 |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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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四川景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0812-3506046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提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活动。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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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