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4-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辰宇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后未按照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以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三十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现对攀枝花辰宇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予以撤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号:510402012432,经营范围:市际班车客运(二类),市际班车客运(农村客运),市际班车客运(三类),市际班车客运(四类),市际班车客运(一类),市际包车(定制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旅游),县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旅游))自通告之日起作废,被撤销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