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8-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驾培行业经营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今年1月起,我局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道路运输协会成立临时工作专班,对全市驾培行业开展了一系列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我市驾培行业出现的驾校“资格条件与备案承诺不符”“业务种类与备案级别不符”以及“分支机构”三大问题,明确6月30日、9月30日两个关键节点,确保整治责任落实。专项整治期间,为摸排各家驾校是否存在“资格条件与备案承诺不符”的问题,工作专班全体成员单位会同21所驾校负责人,于2023年4月中下旬,对全市驾校的资格条件集中开展了现场摸底踏勘。通过摸底踏勘,发现有16所驾校存在“教练场及绿化面积不足或不规范、安全警示标语设置不够、未与公共或其他非教练区域有效隔离、场地功能区域及项目设置不规范、硬件设施配备未达备案级别要求”等5个方面41个次需整改的问题。
截至2023年8月7日,在我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市道路运输协会的协作配合和监督指导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现场摸底踏勘发现的16所“资格条件与备案情况不符”的驾校中,有14所驾校已通过整改验收,达到了驾培国标规定的资格条件;有2所驾校因教练场的问题无法整改,主动停止了新学员招生。二是7所“业务种类与备案级别不符”的三级驾校,通过资质升级、放弃多余培训车型或单独成立新驾校的方式完成整改,达到了培训车型种类与备案级别一致的要求。三是9所驾校在各县(区)设置的14个分支机构中,有3个分支机构通过合并重组或独立的方式成立了3所新驾校,其余11个分支机构如在今年9月30日前未能完成整改,将责令关停。
此次驾培行业经营秩序规范和整治,使我市驾培行业存在的三类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达到了预期的整治目标和效果。目前我市驾校数量已由整治前的21所增加至23所,总数新增了2所。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继续稳步推进驾培行业经营秩序规范整治,同时督促有关驾校及分支机构做好遗留学员培训和规范整改收尾工作。